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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研报告

湖北省支持省域副中心城市政策和持续推进措施值得借鉴

更新时间:2017-06-09 16:22:55点击次数:10076次

近年来,我们对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有关问题做了一些调研,并持续对洛阳与宜昌、襄阳做过对比。

湖北、河南两省都较早提出了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发展思路。2001年,湖北省由学者秦尊文提出,很快得到官方认可,2003年,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》中正式将襄阳、宜昌定位为“省域副中心城市”,并明确指出要“更好地发挥其对省域西北部地区和西南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”,从此,“一主(武汉)两副”成为历届湖北省委、省政府持续性推进并不断升级的省级发展战略。宜昌、襄阳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迅猛发展,在多项全国城市排名中成绩显著:城市竞争力排名中名次大幅跃升,双双进入全国城市财力50强……

1994年,《洛阳市城镇体系规划》中首次将洛阳定位为河南省副中心城市。河南省2006年发布的《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》中,洛阳的定位是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。2012年,国务院批复的《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1-2020)》明确提出“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”。2010年起,“巩固提升洛阳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地位”成为国家中原经济区规划、国土空间规划、中部崛起、中原城市群等国家重大发展规划和省级发展规划中都明确的任务。但这些规划普遍没有明确部署洛阳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。如今多年过去,洛阳作为副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弱化。

从发展的眼光看,过去十年,宜昌、襄阳在步步赶超洛阳,发展质量、财政收入等指标甚至远超洛阳;未来几年,如果按照各市发展规划,2020年,宜昌、襄阳将会在更多领域远远超过洛阳。

(编辑:洛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)